咨询热线:

13980059902
当前位置:首页 / 律所新闻 / 新闻详情

成都律师警示:出卖亲生子女亦构成犯罪!

2021-07-26 来源:胡云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202

一、案情重现

熊某富、张某分系夫妻,二人共育有子女4人,家庭经济困难。2019年4月20日,张某分又生育一子。为非法获利,熊某富提议将刚出生的男婴卖给他人,在征得张某分的同意后,熊某富以人民币9.8万元的价格将亲子卖给他人。

2020年6月12日,熊某富、张某分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被漳平市公安局民警抓获。漳平法院以生父熊某富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生母张某分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此案当事人因出卖亲子获罪,令人唏嘘,发人警醒。

二、律师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当事人出卖自己的亲生儿子,不仅违反了刑法规定,而且严重有悖于公序良俗。

此外,这种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助长拐卖儿童犯罪的泛滥。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该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国家的未来。每一个孩子的到来都会给家庭带来欢声笑语,而每一个被拐孩子背后往往是一个幸福家庭的破灭。因此,一直以来我国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但仍有极少数人唯利是图,铤而走险。

孩子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不是父母的附属品,也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不能明码标价,更不允许将他们当作商品一样随意买卖。在此,成都律师郑重警示大家:切莫抱有侥幸心理!拐卖儿童,不论对象是否为亲生子女,都将构成拐卖儿童罪,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成都律师

2021年7月23日

地理位置
首页
电话咨询
在线联系
成都地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