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980059902劳荣枝的不归路--二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
一、案件回顾
劳荣枝,1974年生人,原系江西九江石油化工公司子弟学校的小学教师。1999年11月18日,劳荣枝男友法子英因绑架、抢劫和故意杀害7人被安徽省合肥中院判处死刑,并于当年12月28日被公开处决。2019年11月28日,逃亡近20年的劳荣枝在福建厦门落网。2021年9月9日,南昌中院对该案一审宣判,判处劳荣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劳荣枝对一审判决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8月18日至20日,江西高院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开庭三个多月后,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案有了二审结果。11月30日上午,江西高院对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律师评析
劳荣枝犯了哪些罪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构成绑架罪。对劳荣枝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抢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
第一、我们来看看劳荣枝所犯各罪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项罪:故意杀人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明显不属于情节较轻的情节。
第二项罪:抢劫罪
劳荣枝以暴力、胁迫等方法进行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且造成一人死亡,均属于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加重情节,有其中之一便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项罪:绑架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劳荣枝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并致一人死亡,符合对其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量刑范围。
第二、死刑复核是什么?有可能改判吗?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1.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予以核准。
2.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3.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改判。
4.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或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因此,劳荣枝案最终是否会被改判取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情况而定。
第三、死刑复核有何意义呢?
中国对死刑适用历来采取谨慎的方针,坚持少杀,严格控制杀人的范围。为了贯彻党和国家这一刑事政策,刑法从实体法的角度严格控制了死刑的适用范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死刑复核程序,则从程序上保证了死刑判决符合实体上的规格和条件。实践证明,死刑复核程序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刑法中关于死刑适用范围规定的贯彻执行,有利于保证稳、准、狠地判处少数罪大恶极、非杀不可的犯罪分子的死刑,使之受到最严厉的法律制裁。同时,又能坚持少杀政策,对可杀可不杀的坚决不杀;对罪该处死,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通过复核,判处其死缓,给予犯罪分子一个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这无论对国家、对社会还是对犯罪分子本人来说,都是有益的。劳荣枝所犯罪行无不令人心惊,无不令人动容,她是否属于少数罪大恶极、非杀不可的犯罪分子,江苏中院和高院已经做出了公证的判决,相信最高院也会秉公作出其最终的复核判断。
三、律师建议
二审宣判结果公布后,劳荣枝案受害者家属“小木匠”的儿子发视频回应,称“今天得知劳荣枝已经被判死刑,终于可以去告慰父亲了,给父亲一个交代了,但是也无法弥补他对我们家的伤害。” 劳荣枝和法子英为了谋财,选择了一条不归路,谋害了他人的生命,伤害了他人的家庭。20多年逃亡路,劳荣枝真的享受到了她想享受的人生吗?如今这一纸判决,劳荣枝可能已没有后悔的机会。法治时代,法治社会,合法、合理的获取财物才是正确之道,否则等待的可能是不归路。
成都刑事律师专业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