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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0)

2021-06-15 来源:胡云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196

四川省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0)(刑法286条之1)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案追诉,刑期三年以下:

“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下列情形之一):

1.致使传播违法视频文件200个以上的;

2.致使传播违法视频文件以外的其他违法信息2000个以上的;

3.致使传播违法信息,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4.致使向2000个以上用户账号传播违法信息的;

5.致使利用群组成员账号数累计3000以上的通讯群组或者关注人员账号数累计3万以上的社交网络传播违法信息的;

6.致使违法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5万以上的;

7.其他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情形。

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下列情形之一):

1.致使泄露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2.致使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用户信息5000条以上的;

3.致使泄露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用户信息5万条以上的;

4.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5.造成他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6.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7.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8.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致使影响定罪量刑的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下列情形之一):

1.造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证据灭失的;

2.造成可能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案件的证据灭失的;

3.多次造成刑事案件证据灭失的;

4.致使刑事诉讼程序受到严重影响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有其他严重情节”(下列情形之一):

1.对绝大多数用户日志未留存或者未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义务的;

2.二年内经多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3.致使信息网络服务被主要用于违法犯罪的;

4.致使信息网络服务、网络设施被用于实施网络攻击,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

5.致使信息网络服务被用于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或者其他重大犯罪的;

6.致使国家机关或者通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提供公共服务的信息网络受到破坏,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

7.其他严重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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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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