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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0059902四川省生产、销售劣药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0版)
四川省生产、销售劣药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0版)(刑法141条)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刑期三年至十年:
1.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2.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4.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二)致人死亡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后果特别严重”,刑期十年以上:
1.致人重度残疾的;
2.造成3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造成5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造成10人以上轻伤的;
5.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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