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980059902
当前位置:首页 / 相关知识 / 详情

四川省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0版)

2021-06-08 来源:胡云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279

四川省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0版)(刑法138条)

(一)有下列情形的,属“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立案追诉,刑期三年以下:

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刑期三年至七年:

1.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2.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同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并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或者同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成都专业律师 专业辩护律师 四川刑辩律师

编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地理位置
首页
电话咨询
在线联系
成都地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