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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0059902成都律师浅析网络暴力下的疫情女孩如何维权?
2020年12月7日,成都市郫都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患者卢某的丈夫、孙女以及两名同村村民被确诊。8日,官方公布卢某孙女赵某的行程轨迹。然而,网络上迅速出现这位女孩个人隐私信息,包括她的姓名、年龄、身份证等信息公布在了互联网上。同时,还曝光了女孩的朋友圈、生活照片等信息,以及非本人的其他信息,造谣他与赵某有密切接触,让患者处于舆论漩涡中。赵某于12月9日在社交平台上回应此事,称一直有人给她打电话、发短信进行人身攻击。暴露对方私生活并加以指责和漫骂,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在大街上,个人信息被传得沸沸扬扬,我该怎么办?
对于赵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网络搜索以及人肉出更多细节,同时还遭受到网民以及路人的冷嘲热讽。个人隐私信息在网络上曝光,带给被害人巨大的精神伤害。网络无秩序,关于网络暴力的频频发生,法律层面该如何维权?本网成都资深律师就此事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可以积极与公安机关、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及时告知自己私人信息被揭露的情况。公安部门有强大的网络管理系统,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方面,公安部门会发挥出相应的作用。
二、正值疫情特殊时期,感染者需要积极主动的配合相关部门沟通个人信息,如:个人行程,近期接触过人群等。出于疫情防控考虑,患者的部分私人信息会被公开,以示提醒。但是他人以非法目的公开揭露他人个人信息,甚至造谣,人肉搜索,人生攻击,明显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1、可以请求网络平台对其不良言论进行删除;如不删除,将有可能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针对名誉侵权,搜集相关证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之诉,捍卫自己的名誉权。
3、被害人刑事自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此外,对于隐私权的保护以及打击网络暴力行为,在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相信在2021年1月1日实施以后,一定可以对此类侵权行为有更为严厉和明确的法律救济措施。相关法条如下:第五章 名誉权,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二章 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刑法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指责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网络暴力如不能有效的遏制,公民的人身权何以保障?希望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的互联网社区环境!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成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