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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事人负责是律师的生命
近年来,在法治建设的旗帜下,法律从业人员的队伍逐渐壮大,律师行业迎来了空前的发展,服务的对象和范围也越来越宽泛,律师的职业道德也被社会公众屡屡提及,对律师来说,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显得尤为重要,对当事人负责,是律师的生命。
笔者接待过一位二次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咨询,与当事人了解情况之后,该当事人便开始大吐苦水,其第一次诉讼离婚时,经过对比价格,选择了一位价格极低的律师作为其代理人,该律师离婚起诉书仅有“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关系破裂,诉请法院判决离婚”几个字,在调解阶段找各种理由不参与调解,与当事人约见时间届至,当事人打电话催促,其仍在床上睡觉,开庭当天,任何资料都没有准备,让当事人现场去法院外面复印资料,最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不知该当事人的陈述是否带有个人情绪在里面,但是听到当事人如此陈述一位专业律师的行为,不禁引起了笔者对当代律师职业道德的一点思考。
初入行的律师执业压力很大,可能有律师会降低诉讼费用来保证案源,但降低费用的同时,律师的办案水准是不是也应该一起降低呢? 笔者认为不应如此,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就是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律师是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环境下而生的,因此,敬业勤勉是对律师的基本要求,当事人选择将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任交到我们手里,就代表着对我们的信任,公众对于律师职业的信任,关乎着律师职业的发展。无论代理费的多少,无论案件的大小,“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律师的基本职业素养,既然选择接受委托,就应该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用代理费来衡量律师应该为这件案子付出多少。作为一个法律专业人士,在自己的思想理念上应当对委托人一视同仁,不分阶层,不分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不分案件的难易,不受委托协议权利义务关系以外的其它因素的影响。
律师作为职业首先是一种谋生手段,律师只有在客户面前讲诚信、讲责任、讲专业,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才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否则,只能被淘汰。其次,律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律师通过办好每一单案件,让客户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公正,从而让客户树立法治信仰,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台湾学者陈长文曾在《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中写道:“我们应该深刻反省的是,为何大众对律师行业会有这样的负面评价呢?其中有哪些是导源于社会对律师的误解,又有哪些是因为我们自己努力不够呢?对于大众的误解部分,我们应该积极透过说理和行动,向社会大众解释;对于努力不够所造成的批评,则应坦然纳之,并引为自励改进的砥砺石。”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2023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