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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坦白情节量刑的指导意见

2021-06-01 来源:胡云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261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一般不超过二年;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一般不超过三年;

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4、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一般不超过一年;

5、办案机关掌握的证据不充分,犯罪分子如实交代有助于收集定案证据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一般不应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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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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