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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走私假币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0.11)

2021-05-27 来源:胡云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242

四川省走私假币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0.11)

(一)走私伪造的货币,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或者数量在200张(枚)以上不满2000张(枚)的,属“情节较轻”,立案追诉,刑期三年至七年:

(二)走私伪造的货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期七年以上:

1.走私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或者数量在2000张(枚)以上不满2万张(枚)的;

2.走私数额或者数量达到第一款规定的标准,且有走私的伪造货币流入市场等情节的。

(三)走私伪造的货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情节特别严重”,刑期无期:

1.走私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2万张(枚)以上的;

2.走私数额或者数量达到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准,且属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走私的伪造货币流入市场等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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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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