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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0059902胡云律所刑事律师团队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当事人辩护成功!
一、案情简述
2017年初,马某(化名)入职黄某创立的某商务咨询公司工作,后因经营不善,该商务咨询公司停止经营,而黄某也因此拖欠了马某的工资累计数万元未发。2017年11月,黄某再次创立了一家名为四川**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以股权折抵工资的方式划给马某2%的公司股权,让其担任该公司总经理。该公司创立之后推出了线上+线下的经营模式,然而其线上的经营模式却是通过发展会员,拉人头,形成上下层级关系等方式来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该公司在2017年11月至2019年4月运营期间,累计涉案金额数亿元。2021年3月10日,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以黄某、马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其刑事拘留。
二、办案经过
马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家属非常焦急,于2021年3月15日,经过多方的查询和了解来到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并与我所胡静主任就本案辩护思路进行了沟通,经过沟通咨询,马某家属对胡静主任的专业度非常认可并决定委托胡主任亲办此案。接受委托后,胡主任携事务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律师组成律师团队,先安排前往看守所会见到了马某。会见中,律师首先对马某进行了情绪安抚,让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面对已经发生的情况;其次,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解;最后,针对刑事案件流程和注意事项以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梳理和告知,通过与马某的这次会见,辩护律师对本案以及马某在本案中的涉案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
会见结束,因为案情需要保密,无法对当事人家属进行透露,辩护律师向其家属传达了马某的身体近况并表示不用过于担心,稳定了家属的情绪。在辩护律师的引导和安慰下,家属对辩护律师表达了充分的信任并愿意全力协助辩护律师开展后续辩护工作。
刑事辩护工作是一个持续推进的过程,此时才刚刚开始。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一边与侦查机关保持良好沟通,一边考虑马某在本案中的涉案程度不深,结合马某此前从未有不良社会记录的表现后,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但是,因本案涉及人员较多,涉案金额较大,案件事实尚未查清等情况,本次取保未获成功。此后在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之时,我所辩护律师立即开展阻击,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并向检察机关表达了我方的辩护观点:马某虽然持股2%,并担任总经理职位,但他没有参与线上传销部分的经营和管理;马某主观上没有非法牟利的故意,其在负责该公司的线下实体经营工作时也只是领取了部分的固定工资报酬,并未从线上的传销活动中非法获利;同时马某系初犯、从犯、此前未有违法犯罪的不良社会记录,其社会危害性较小,不对其进行羁押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因本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仍有许多涉案金额未查清,检察院为慎重起见虽认可了辩护律师提出的部分辩护观点,却还是批准了对马某的逮捕。我所辩护律师遭遇了上述挫折,但并未放弃,而是继续坚持积极关注案件动态,以便随时做好应对举措。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我所辩护律师及时前往检察院查阅案件材料,了解到更多检方掌握的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情况。经过阅卷,辩护律师对本案有了一个更综合的认识。同时,我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专案研讨会,经过研讨确定了本案的辩护方向:罪轻辩护。此后,辩护律师围绕这一辩护方向开展了全面辩护工作。首先,辩护律师对本案的辩护思路进行了整理;其次,辩护律师收集了大量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件进行研究;然后,辩护律师保持跟承办检察官的良好沟通,多次会见马某进一步的了解确认其涉案情况,并发挥马某家属的协助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本案即将审查终结并进入向法院提起公诉的阶段。辩护律师就检察院对马某的量刑建议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交流并积极争取,希望检察院结合马某在本案中的情况,在“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下依法对其作出较轻的量刑建议。最终,检察院对马某作出了一个较轻的3--4年的量刑建议。我所刑事专业委员会对此案进行认真慎重的研究讨论后认为,检察院对马某的量刑建议仍有些偏重,本案还有进一步的辩护空间,在检察院做认罪认罚时,马某没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三、办案结果
在审判阶段,胡静主任和团队律师做了充分的辩护准备,无论是庭前会议还是正式的开庭审判阶段,辩护律师从如何界定“组织者”、“领导者”;主客观上是否有积极主动追求进行传销活动并持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对本案的司法鉴定报告是否准确,其证据是否排除合理怀疑;对马某应当遵循“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进行定罪处罚等辩护角度向审判法官阐述我方的辩护观点。同时,针对公诉人的指控和举证,辩护律师在庭上与公诉人据理力争。最后,审判法官在采纳了我所辩护律师大部分的辩护观点以及综合马某的涉案情况等基础上,对马某判处了两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我所辩护律师凭借专业严谨的办案态度、大量扎实的辩护工作准备、不懈的坚持和努力,最终本案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罪轻辩护大获成功。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专业刑事律师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