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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0059902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试图通过注销公司逃避责任的股东终将得到了法律的惩处 胡云律所为货车司机维权成功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试图通过注销公司逃避责任的股东终将得到了法律的惩处
胡云律所为货车司机维权成功
一、案情简介:
为了生计,张某在2016年年初,贷款购买了一辆货车,负责帮别人运输货物。2019年6月18日某货物运输公司找到张某,让其负责运输一批蔬菜去新疆,随后张某与某货物运输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由张某从四川成都将蔬菜拉到新疆,只负责拉运,货到新疆某地后会有人来取货,第三方取货完成后,本次运输即视为完成。过了五天左右,某货物运输公司通知张某:已经装车完毕,可以出发。
张某立即从成都出发将蔬菜运送至新疆,货车行驶至新疆路段时,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导致张某运输的蔬菜全部损毁,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第三方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蔬菜损毁造成的损失,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赔偿第三方35万元。张某觉得自己很冤枉,明明已经让某货物运输公司购买了保险,某货物运输公司收了钱却不办事,导致我要赔偿第三方35万元,张某越想越气,遂决定委托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主办律师在听了张某描述后认为,某货物运输公司存在过错,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现阶段还是要尽快启动诉讼程序,才能更好的保护张某的合法权益......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主办律师结合现有的证据与律所团队成员一起讨论、分析后,一致认为:
某货物运输公司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虽然张某与某货物运输公司并未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要求某货物运输公司代为购买保险,但是通过张某与某货物运输公司的聊天记录与转账记录来看,可以明确张某与某货物运输公司之间,已经构成事实上的委托关系,张某与某货物运输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成立,据此,某货物运输公司在收了购买保险款的情形下,并未给张某购买保险,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开庭前,主办律师积极的与主审法官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并向主审法官提交了我方的代理意见。
庭审过程中,某货物运输公司辩称张某为承运人可以投保运输保险合同,但不能享有被保险人地位,也无权主张赔偿保险金,就算双方成立委托关系,张某提供的信息资料不全,也不能为其购买保险,张某存在过错......
庭审中了解到货物运输公司,在明知有涉案诉讼的情形下,为了逃避责任,申请简易注销了该公司,导致我方诉讼的被告主体不适格,鉴于此,主办律师与主审法官沟通后,法院先行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然后原告再以清算组作为被告重新提起诉。
主办律师,立即重新组织资料将违法注销某货物运输公司的清算组成员列为被告重新提起了诉讼。
法院再次受理开庭审理后认为,张某与某货物运输公司之成立委托关系,双方成立委托合同,某货物运输公司应当自合同成立时起,给张某购买货物保险而未购买,导致张某无法获得保险公司赔偿,其行为存在过错,应承担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某公司提出张某购买资格的问题,实践中确实存在承运人可以作为承保人购买货物保险,因此,对某货物运输公司提出的答辩不予支持。
某货物运输公司在未通知债权人张某的情形下,违法解散了该公司,该货物运输公司清算组成员应承担与某货物运输公司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清算组成员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并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张某赔偿30万元。
三、办案结果:
该案经历了两次起诉,虽然某公司试图通过解散公司的方式逃避责任,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胡云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被告最终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惩处。当事人张某对法院判决的结果十分满意,对胡云律师团队的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感恩自己遇上了好的律师团队!自此,本案代理工作圆满结束!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