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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律所成功为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

2023-05-18 来源:胡云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362

胡云律所成功为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

一、案情简介

2022年王某向张某提出,需要购买一批改装汽车的配件,张某碍于两人是朋友,不好赚王某的钱,便通过自己的微信向王某推荐了乔某,让王某在乔某处购买汽车配件,王某添加了乔某的微信后,向乔某分批定购了多个不同样式的汽车配件并支付了相应价款,乔某收到价款后,立即联系了供货商,向供货商定购了王某需要的配件,供货商通知乔某可以提货后,乔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法提货,希望供货商延迟交货,等资金准备充足后,再进行提货,乔某资金准备充足后,再次联系供货商,才发现已经无法与供货商取得联系。

王某定购汽车配件后,多次催促乔某交货,乔某以疫情为由要求延迟交货,此后,王某便无法与乔某取得联系,王某便向张某询问,张某称自己也联系不上乔某,最终,王某发现乔某的微信是张某实名注册的,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王某报案后,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将张某关押在成都某地看守所,公安机关向张某的姐姐送达了拘留通知书,张某的姐姐收到拘留通知书后,寝食难安,始终放心不下远在成都被拘留的弟弟,决定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朋友的推荐,张某的姐姐添加了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胡静主任的微信,与胡静主任取得联系后,胡静主任表示目前案件尚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要尽早委托、尽快把握37天的黄金时间,为张某申请取保候审,尽快为张某办理取保。因张某关押在成都某地看守所,张某的姐姐远在外省,不便前往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现场委托,张某的姐姐考虑到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是十多年的律所,还是朋友推荐的,决定线上委托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代为处理本案。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我所立即开展了相关工作,指派了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的专业律师作为该案主办律师。接受指派后,主办律师立即向公安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立即向公安机关申请要求会见张某,见到张某后,张某向主办律师说明了案件相关情况。主办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张某,对案件有了详细的了解,因公安机关已经将本案报送检察院批准逮捕,主办律师立即与检察机关负责办理本案批捕的办案警官取得了联系,与办案警官交流了本案的看法并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书。

三、办案结果:

检察机关办案警官在收到主办律师提交的不予逮捕意见书后,考虑到张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张某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同意不对张某进行逮捕。公安机关已为张某办理了取保,将刑事拘留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措施。主办律师第一时间将取保情况通知了张某的姐姐,张某的姐姐表示非常的满意,表示案件结束后一定会向我们所送上一副锦旗,以表感谢!案件目前还在公司机关侦查当中,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将持续对案件进行跟进,在后续的诉讼程序中,争取为张某取得一个比较满意的结果。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刑事法律专业委会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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